沉管水下拆除公司(江蘇順龍)
沉管法是在水底建筑地道的一種施工辦法。沉管地道 是將若干個(gè)預制段別離浮運到海面(河面)現場(chǎng),并一個(gè)接一個(gè)地沉放設備在已疏浚好的基槽內,以此辦法建筑的水下地道。
沉管法是預制管段沉放法的簡(jiǎn)稱(chēng),是在水底建筑地道的一種施工辦法。其施工次序是先在船臺上或干塢中制造地道管段(用鋼板和混凝土或鋼筋混凝土),管段兩頭用暫時(shí)封墻密封后滑移下水(或在塢內放水),使其浮在水中,再拖運到地道規劃方位。定位后,向管段內加載,使其下沉至預先挖好的水底溝槽內。管段逐節沉放,并用水力壓接法將相鄰管段聯(lián)接。終撤除封墻,使各節管段連通成為全體的地道。在其頂部和外側用塊石掩蓋,以保。水底地道的水下段,選用沉管法施東西有較多的長(cháng)處。50年代起,因為水下聯(lián)接等要害性技能的打破而遍及選用,現已成為水底地道的首要施工辦法。用這種辦法建成的地道稱(chēng)為沉管地道。
19世紀末已用于排水管道工程。榜首條用沉管法施工成功的是美國波士頓的雪莉排水管隧洞,于1894年建成,直徑2.6米,長(cháng)96米,由6節鋼殼加磚砌的管段聯(lián)接而成。20世紀初葉,開(kāi)端用于交通地道,1910年美國建成了榜首條底特律河鐵路地道,水下段由10節長(cháng)80米的鋼殼管段組成。至1927年,德國于柏林建成了一條總長(cháng)為 120米的水底人行地道。選用沉管法建筑的榜首條水底路途地道為美國加利福尼亞州的奧克蘭與梅達之間的波西地道,建成于1928年,水下段長(cháng)744米,運用12節62米長(cháng)的管段。它是鋼筋混凝土圓形結構,其外徑為11.3米。該地道選用圓形的雙車(chē)道斷面等許多重要特色,成了美國后來(lái)用沉管法的榜樣。但從1930年締造的底特律—溫莎地道起又選用了鋼殼制造的管段,而將其橫斷面的外形改為八角形。
沉管法建筑水底地道一個(gè)顯著(zhù)的行進(jìn),是1941年在荷蘭建成的馬斯河路途地道。管段用鋼筋混凝土制成矩形結構,內設4車(chē)道并附設自行車(chē)和人行的專(zhuān)用通道。管段斷面為24.8×8.4米,外面用鋼板防水,并用混凝土作防銹層。因管段寬度大而發(fā)明了噴砂作墊層的根底處理辦法。在歐洲因為向多車(chē)道斷面翻開(kāi),都選用這種矩形的鋼筋混凝土管段,為第二代沉管地道奠定了根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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